早在他进了顺天府出不去之后,就已经想到这一节了,王仕杰不相信,凭公主府的关系,还不能抢先一步把活契改死契。

        所以他才这么有恃无恐。

        结果现在,官府里的记档丝毫没改,居然是五年活契!

        那他岂不是逃不开一个杀人的罪名?

        王仕杰慌了。

        虽然杀人的罪旬逃不开,但签了身契的和没签身契的,到底不一样,何况到最后,王仕杰忽然反口,说是郑王氏的小儿子贪慕虚荣,所以不惜以男子之身勾引他。

        死无对证的事,连尸体都没留下,更是连个对质都没有。

        再加上虽然是活契,也是签了身契,和普通百姓到底还是有点区别,王仕杰多少也算个皇亲,如同情形下,以命抵命自然是不可能,但也不会像之前那样,判赔些银子关半年就了事。

        刘天河斟酌再三,考虑到方方面面各种平衡,最终宣判:“王仕杰凌虐仆从至死,属过失杀人,杖五十,徒十年刑期,另赔付死者家属郑王氏纹银百两。”

        至于从王仕杰院中暗室中救出的一男二女,刘天河也做了安排。

        “责令公主府给付汤药费及各式补偿,合计六十两银,并无条件归还三人身契,不得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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