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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翟欲晓的概念里,人生第一把剃须刀是一个形式大于内容的东西,一般应该由父母赠送,但是林普的父母各自忙碌着自己的人生,大概以后只会给钱让林普自己买。呔。

        ——倒是也可以再缓几年送,但她担心林普早恋,他们虽然常在一张饭桌上吃饭,但毕竟不是一家人,万一林普的女友也跟花嫂一样小心眼儿。

        第22章严谨点,是早生了三年捉虫

        高三上半学期开始实行半月考,卷子就如国民时期贬值的货币,人手一捆,踩上去高度足以吊梁。在大家跟各科卷子磕得面色青灰时,翟欲晓收到一封滚烫的情书。她背着众人一遍一遍重读情书里情真意切的字句,大脑皮层的褶皱瞬间叫肾上腺激素填平了。

        给她写情书的是本班的语文课代表王迩,就是以前她提到过的老来借阅她卷子的男生不借第一名夏侯煜的,只借她卷子的那个。

        王迩在情书里说,他是在高一元旦晚会上注意到她的,她在元旦晚会上唱了一首小情歌,虽然这首歌难度不大,但她唱的是在原唱之外最好听的版本。当然,也许是因为他有感情滤镜。反正自此之后,他的眼睛总是不由自主地望向她,早上一进教室就要看看她座位上有没有人,上体育课也偷偷数着男女两列的人数尽可能跟她并排跑。他眼里的她诚实、热忱、乐观、开朗、大气,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值得深交的朋友。

        总之,王迩的情书显得非常高级,他通篇没有说喜欢或者爱,最后结尾也只轻描淡写地点了句“朋友”,但他炽热的感情却扑面而来,一举沸腾了翟欲晓的大脑。

        翟欲晓性格好,长相也不差,当然不是第一回收人情书,但却是第一回没告诉任何人直接给人回复了。以至于当花卷和林普察觉出异样的时候,翟欲晓已经给王迩当了一个星期的女朋友。

        清晨八千胡同口的早餐铺里,一份胡辣汤、一份小米粥、一份黑米粥并排放着,从小一起长大的三个人各自盯着自己的那碗默不作声。

        “你喜欢他吗?”花卷的问题直捣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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