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观察出来的规律,也得到了季渊明的手下,那个叫王伟的男同志的证实,他有亲戚就在治安队,管的就是这项工作。别的忙珍珍帮不上,但把这消息告诉丰收大姐,不就能帮他们省许多事儿啦?

        鸡毛手套卖完后,他们的尼龙袜也卖得七七八八,刨除还给珍珍的本钱,手里应该攒下二百多块钱了。再攒攒,说不定明年的药钱也有了,听说年后超英已经复学了,这是五年级最后一个学期,九月份他就该到公社来上初中了。

        再过三年,高考就能恢复,他到时候正好上高二,能直接参加考试。只要他上了大学,林家的日子绝对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想想就开心啊,珍珍打一桶井水上来,给院墙一周浇水。从大门口到堂屋之间,季渊明铺上了一条青石板小路,其他有泥土的地方,他不知道去哪儿讨来的花种,靠院墙一圈是粉色和白色的蔷薇,高度刚好爬到院墙的三分之一,青绿色的叶子攀在铁丝线上,小朵粉白的花儿,别提多漂亮了!其他地方则种些山茶和水仙,现在还没全活,看着光秃秃的。

        挖来的苹果枣苗则是种在屋后,现在也发得墨绿墨绿的,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当初丰收大姐听说他们要把院子种满花的时候,那表情就跟浪费了几个亿似的,把她心疼得直吸气,这么大块肥沃的土地,种点粮食该多好啊……不种粮食种点瓜瓜菜菜的它不香?

        “你好,有人在吗?”

        珍珍刚从屋后浇水过来,“舅……杨立邦同志?”

        站在门口的正是小半年没见的杨立邦,他的头发仿佛是半永久的,哪怕七老八十依然是大背头,眼镜好像也是半永久的黑边框,挂在高挺的鼻梁上,有点儒雅,又有点呆板。

        不过,今天的他,大背头乱了,眼镜也挂不住了,断了一只脚,“小林同志!”

        是这样的,刚准备搬到桂花胡同来的前几天,珍珍就给他去了封信,说她以后搬家了,蕙兰有什么事他都可以直接来桂花胡同口第一家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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