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晓低头看了看这满身鹅黄,秀眉微蹙,她毕竟都三十岁了。

        “那不行,我喜欢你穿这个颜色。”

        高尚喜欢春晓穿着明艳的颜色,她气质轻柔,这种颜色趁在她身上有一种浓妆淡抹总相宜的感觉,一点都不觉得俗气。

        高尚可不想把春晓打扮成低调的秘书,他恨不得将她带到台上去宣布主权,顺便炫耀一下。

        春晓对于高尚这种直男审美无法苟同,想起上次参加杜明浩和黄瑞的婚礼,他给自己挑选的那套玫红色的衣裙,这次鹅黄色已经淡雅了许多。

        好在柜姐跟着她同心协力一起劝说,让他放弃了那套玫红色!

        高尚一亮相就挺惹眼的,曾经被同行摒弃的历史,早就淹没在鲜花和掌声中。

        曾经将他默默拉黑的墙头草们似乎都集体失忆了,争前恐后地拉着高尚叙旧,有的提着当初在洪庆的老交情,有的诉说着当年一起在学校里上自习打篮球的往事。

        高尚也没有计较以前的事情,天下熙熙,皆为利往。

        他不是那种情绪化的人,社会上的人都差不多,有利用价值才有社交价值。

        他客气地寒暄,向一种熟人们介绍春晓,说笑着这几年创业的经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