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沐记得,秦煜城现在事业刚刚起步,刚进入z市的商业圈子。市中心的这套房,是因为要结婚了咬着牙买的,算不上顶尖。

        在文里,秦煜城重生回来做出的第一个决定,就是卖了这里的这套房,搞了套廉租房把他恨的牙痒痒的原主塞了进去。

        而卖出这套房的决定,也给秦煜城带来了他的第一个忠心小弟。

        也是唯一一个牧沐有自信一眼就认出来的角色——因为这哥们儿有一头橙红色的头发,每个月雷打不动定期补染的那种。

        抛去这些附带的东西不谈,这个算不上顶尖的小区,在牧沐眼里已经非常高档了。

        他这辈子就没来过这么高档的小区。

        可一想到接下来还要跟秦煜城同处一个屋檐下斗智斗勇,牧沐半点来到有钱人世界的喜悦和新鲜都没有,只感觉一阵窒息。

        你妈的,鬼屋都没这刺激!

        牧沐坐在停下来的车里,握紧了怀里的包,像只离了群的企鹅,僵硬而茫然,不知所措,只能抬眼看向坐在驾驶座里一动不动的秦煜城。

        牧沐眼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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