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氏和朱氏打架的时间,文秀跟妇人也走到了镇上。半路上,文秀了解到,这名妇人娘家姓丁,嫁到了徐家,是谢氏四弟媳。

        她与谢氏之间的妯娌关系处的不错,谢氏人好,对几个兄弟弟媳都很不错,不像其他人家的大嫂一样防着他们,做事也薄情寡义。正因为这样,文秀对谢氏有恩,丁氏经常都听谢氏夸文秀人好,所以,她今儿才会站出来。

        今天同她一起看见整个过程的人是她三嫂梁氏,但她三嫂性子比她自己还要内敛,更不是多嘴多舌之人。

        文秀并不花钱收买谁,只要丁氏在公堂上据实作证,那么,加上王氏卖去求荣这些罪状加起来,也够她喝一壶的了。

        穷人家卖女儿过日子的不少,就像文秀原身一样,家里为了生儿子,穷的揭不开过,那就只能卖女儿。但是,不管当时出于什么目的,文家的人却是没将原身往火坑里推的。否则,就原身这副皮囊,若是卖到青楼去,怎么也得多二两银子不是?

        虽然都是卖女儿,可王氏不一样,她是真的为了银子而卖女儿。哪怕知道对方的儿子奄奄一息,命不久矣,哪怕知道卖下李麦穗是为了冲喜,她也照做。而且,在对方儿子死后,人家把人送回来让她退钱,她却为了银子也不在接纳女儿,甚至逼着女儿去死。

        这一桩桩一件件,可见她心肠又硬又狠毒!

        文书现在升了代理知县,住进了县衙的后院里。听到下人禀报,文秀状告其大嫂“谋杀”“陷害”等多条罪状,他虽然惊讶怎么文秀又来了,但是,还是很麻溜的穿戴好官服官帽,匆匆上了公堂。

        等他坐到椅子上时,文秀等人已经都在公堂之上了。除了刘大河之外,其余几人见到文书仿佛见到了天大的官儿,腿一软,就那么直接跪在了地上。

        刘大河有里正身份,算是半个官家人,拱手向文书行了个礼。至于文秀,她没跪人的习惯,即便她只能算一个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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