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哪儿来的回哪儿去,你我以前不认识,现在不认识,以后也不用认识。寡妇门前是非多,你还是别进我家院子的好,大路在你后面,好走不送。”文秀嘴皮子说的贼溜,只见一张小嘴一开一合,一段话下来,不带喘气儿的。
李俊冰冷的眸子看着说个不停的文秀,红唇皓齿,眼睛明亮,只可惜满脸泥污,看不出面部轮廓。黑发里也夹杂着泥污,满身污渍,如果不是她说话的语气和她双眼里充满的灵气,他真会把眼前的女人当成是一个乞丐。
对,就是乞丐。
回想五年前,那个被自家老娘用二两银子买回来的小媳妇文秀,对家人低声下气,唯唯诺诺,双眼胆怯,毫无生气。如今大伙儿口中的“文秀”,虽然她被泥污糊了脸,但他不得不承认,他愣是半点没认出来。
文秀说完,瞪着眼睛等了半响,却迟迟不见眼前牛高马大的冷面男作声,心道他该不会是想把野鸡抢回去再离开吧?她随即皱起了眉头,警惕性的将腰间的野鸡紧了紧,继续道:“我告诉你,这只野鸡是我先看见的,即便没有你出手,我也能将它抓到,所以,你别想要回去。”
“砰——”
李俊还没回神,文秀整个人已经麻溜的窜进了院子里,轰然将院门阖上了。随后,院内又传出她威风凛凛的吼声,“外面的,我劝你赶紧离开,要不然,待会儿可别怪我心狠手辣。哼!”
李俊被唬的一愣,抬眸看着破旧不堪的两扇木门,不由得冷哼了一声。
文秀警惕的将院门落了闩,这才蹑手蹑脚的进了堂屋,见两个孩子还睡着,想必昨晚又累又没睡好,她替孩子们掖了被角,这才又轻脚轻手的退出了房间,提着“战利品”去了厨房。
原身也是可怜,被李家人赶到破草屋里,三间破草房,一间堂屋兼卧室,一间厨房,一间茅厕。茅草屋虽然每年都有刘大河和王燕青帮着修葺,但依旧透风漏雨,日子着实过的清苦可怜。
文秀看着简陋的不能再简陋的厨房,喟然叹息,摇了摇头后,这才在一堆被雨水打湿的柴火里挑出几节干柴,用火石打了火,烧水烫鸡、收拾鸡毛。
上辈子的偷盗生涯以及后来的组织锻炼,让文秀学到了一身求生的本事。像打猎、清理猎物生火、做饭这些生存技能,即便她初来乍到,她也能信手拈来,不至于望着食材也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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