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地说,春兰是替朋友来等洪文的。
她身边那个妇人叫桃花,是多年不见的儿时玩伴。
本来旧友重逢该是值得欢喜的事,奈何两人抱头痛哭一场后,又齐齐犯了难。
皆因非但春兰自己遇人不淑,桃花嫁的男人也不是东西,吃喝嫖赌样样俱全,本想忍着,可谁知儿子突然病了。婆家十分吝啬,请了两回大夫看不好就不大上心,想着有四处求医问药的钱倒不如再生一个。
反正疼的是儿媳妇嘛,不用白不用。
可桃花不愿意放弃儿子,硬咬牙不松口,过了几日,男人竟索性领回来一个妖妖娆娆的妾,还口口声声叫桃花安心,日后那妾生的孩子只管抱在跟前养着就行……
嘉真长公主自己就是女子,最听不得这个,青雁就替她骂了几句。
“那样狼心狗肺的男人,还不如养头猪杀了吃!”
桃花哽咽道:“民妇实在是没法子了,那天就想抱着儿子跳河,干脆死了一了百了,可无意中听见来京城做买卖的同乡说了一嘴,好像是有个像春兰的,在城里支了摊子,买卖很是红火……民妇就把心一横,投奔了来。”
她就想着,小地方看不好的病京城未必看不好,没准儿就有一线生机呢?
若春兰在自然好,即便不在,往京城走一遭也算尽了最后一点为娘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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