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没少被人嫌弃,笑话过。

        很多年,她那个坏习惯改不了,床单被套总是脏的很快,早晨起来一抖被窝,或者一块酥糖,或者半块元宵,从被窝里骨碌碌的往外滚,为此陈美兰没少打骂过她。打着打着招娣就恨她了,小小年纪不好好学习,跑出去学人做生意。

        后来她赚了钱,自己买了大房子,有钱,有房有车,但藏食的习惯依然改不了,总要在家里囤很多零食,而且像仓鼠一样,哪怕家里只有她自己一个,也喜欢躲在墙角悄悄吃东西。

        又总喜欢吃辣的,吃油腻的,于是爆痘,爆肥,又吃药减肥,一张脸常年是青的,二十出头的女孩子,老气横秋的像三四十岁的女人一样。

        原来陈美兰一直想不明白,自己曾经乖巧可爱的女儿,在这个物质丰盛的年代,怎么会像个小乞丐一样,又偷又藏,上不得台面。

        但现在她有点明白了,应该是她把孩子丢在娘家的三个月给孩子种上了心魔,那种心魔变成病,就是藏食的病。

        阎肇要不让她带孩子,这门婚事她不可能答应。

        “不可能,不论我去哪儿,我闺女我必须带着。”陈美兰断然说。

        她以为自己这句话抛出去,婚事就谈不成了,没想到阎肇立刻说:“你还有哪些条件,进屋,咱们慢慢讲。”

        周巧芳立刻打起了帘子:“赶紧进屋,你俩慢慢聊。”

        陈美兰最关注的一点当然是房子,得问阎肇,一旦结婚,他是不是会立刻帮她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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