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静是暴风雨来临前最大的征兆,放学一个多小时后,正在院子里切西瓜的乔卿久接到了班主任李念的电话,语气焦急的问,“你有没有见过洛今、能不能联系上洛今,那你知道她常去什么地方吗,能帮忙去找一下吗?”
这个电话李念打给了许多人,洛今清晨和母亲说自己好像快来月经了,肚子疼想要请一天假,洛母对素来乖巧的女儿没有怀疑,帮她请了假。
等到晚上下班回家才发现洛今不在家,书桌上留了字条,人离家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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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卿久握着手机的指节骤然收紧,脸色微白,萧恕跟着蹙眉,等她挂掉立刻关切问道,“出什么事了?谁找你?”
“念姐找我,说是洛今突然离家出走了。”乔卿久语速极快,“我想出门找找她。”
“那我陪你一起去。”萧恕颔首接腔道。
现行的规定,失踪案如果符合六个显著特征,比如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未满十四周岁的等等,才可以立刻立案侦查。[1]洛今满十六周岁,留条离家,按照程序来说需要等待二十四小时后才可以启动立案程序。
李念和洛今的家长同在警察局报案,自己乖巧可爱的女儿失踪了,家长情绪异常激动,质问着,“我女儿失踪起码快两小时了,为什么你们还不能去找?”
“女士,您的心情我们理解。”负责记录的警察连连点头表示万分理解,“可规定就是这样的,孩子满十六周岁赌气、闹别扭离家出走几小时,想开了可能就回家了。如果每个的失去联系两小时的,有正常行为能力的孩子我们都要满城去寻找的话,的确是非常耗费警力的事情,请你也理解一下我们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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