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来不及了,改天再聊,掰掰。」她完全不敢看他的眼睛,只急匆匆道了谢,接着含泪转身飞奔而去。
那算得上是落荒而逃。
李知悉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带着那一块巨无霸头皮屑,站在郑聿闵面前跟他聊天聊了那麽久,就算两人从小就认识了,她还是觉得好丢脸。
因为她喜欢他。
郑聿闵大她一岁,是在她五岁时搬到隔壁的,当时邻里间只有他们两个小小孩,两个孩子便自然而然玩在了一起。郑聿闵从小就是暖男,去哪儿都牵着她这个妹妹,就连上小学之後也每天一起上下课,是直到上了高中、李知悉也生出了一些男nV意识,才自觉X的与郑聿闵保持距离。
郑聿闵长得又好看、X格又T贴,李知悉不可能不喜欢他,但是自从大学毕业之後,李知悉却不太敢跟他说话了。
郑聿闵是顶大毕业,毕业後为了就近照顾家人,才会选择回乡攻读硕士,前阵子听说他已经找到附近科学园区的工作了,如此综观来看,无论是学业或是事业,郑聿闵样样都b她优秀好多好多。
那个当年会牵着她上学的大哥哥,已经在人生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也变得越来越优秀了;当年那个跟她无话不谈的小男孩,也在不知不觉间变成了她高攀不起的对象。
「知悉,这些你先帮我洗起来。」
阿姨搬着塑胶篮过来,里头堆了好几叠脏W的碗盘,李知悉有些吃力地接过篮子,走出店门,店门外角落处是洗碗的地方,正在大马路边,她一开始还会担心被认识的人看见她站在路边洗碗,但做久了就习惯了,而且与她同龄的朋友几乎都不在老家,各个都北漂去了,会同她打招呼的也只有街坊的七大姑、八大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