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寻了个机会,利用虹蜺将博戏馆的老板杀了,自己占了这家博戏馆。
此后,在虹蜺在暗中施展挪移之术,博客们再也休想从这里赢到钱财,只要进入馆中,那都是给他送钱。
他越来越富有,却变得越来越不满足了。
王金发发现,来博戏馆的多有富户,干脆就暗中将来馆中的博客一一记下,专挑家中资财颇丰之人,让虹蜺登门“造访”。
初始只是挪移些金银财物,后来虹蜺食量越来越大,觉得买肉不仅麻烦,还所费颇多,干脆就连人一起偷。
反正妖魔不是最爱吃人的吗?
偷回来的人,被他杀害,炼出油脂,制成蜡烛,骨肉喂了虹蜺。
因为王金发发现,虹蜺十分喜爱光亮,还能藏身在光之中,无形无迹。
这更让他肆无忌惮,认为就算有人怀疑他,也找不出证据来。
这就是案子的根由始末。
并不复杂,却让江舟心中发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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