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过头,一位短发的女性正笑盈盈地打招呼,五官平平并不出众,身材娇小,身着风衣,很普通的一个人。那张脸虽然熟悉但我死活记不起名字,可爱记仇的心里比记忆更快涌上了厌恶感。

        这个人肯定与我结过仇。

        “我不认识你,走吧。”并不想和她相认,只想立刻逃离这个境地。扯了扯但丁,这副躯体却纹丝不动,不由抬头,只见但丁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怎么能说这种话呢?是我啊,张若萍,你的初中同学。”

        心中深埋的炸药桶因为她的话语引爆,此刻让脑海与身体产生了轰隆隆的雷鸣声。

        张若萍是我的初中同学,对我进行校园霸凌的头子之一。说到这件事一直是我心里的一道裂痕,当年刚升到初一,我什么都不懂,还没受过社会毒打的孩子带着一股天然的纯真,不知怎么就被张若萍盯上了。

        和但丁找上我的理由似乎是一样的,她对我说看不惯我,我天天自由自在的模样就是无端让人心烦。

        何为看不惯,我与她没有任何过节,连话都没有说几句。13岁的孩子就这样自以为是把自己的恶意散发出来,毫不犹豫的强迫我吸收她全部精神垃圾。当时她们有一个小团体,又喜欢在社会上认一些哥哥,算是学校横行霸道的黑恶势力。

        男孩比女孩子发育慢但个头长得快,尤其是不学无术的小混混们。我之所以忍着就是因为怕被那些男孩围殴。

        她撕我作业本,扯餐巾纸圈成团一节课砸了我无数次。做我同桌时在课上摸我大腿刻意狠狠掐下去,看我忍着疼痛不敢发声乐不可支。

        那时每个学校里都会配有小卖部,我喜欢吃热狗,每次买回教室就会被她们那一波吃吃嘲笑喜欢男生下半身,不然不会那么爱热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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