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能睡到自然醒是因为我的工作时间从之前的朝九晚六附赠无偿加班,改成了晚上七点到深夜。

        所以以后就要当个夜猫子了,得抓紧时间倒时差。

        吃完晚饭穿着但丁送给我的红裙子来到酒吧,刚进去就和身着服务员制服的老王迎面撞上。

        他热情地打招呼:“小琳琳,快去准备,客人在17号雅座。”

        我点头示意,错身进入员工休息室化妆。可心里总觉得有那么一些不爽,刚刚看到老王,竟然想冲过去把他打倒在地,接着用啤酒瓶砸裂他的脑袋。

        我在想什么?那么多年的朋友也没做什么伤害我的事,突然的暴力倾向从何而来,我一直过不顺人生归根结底是我自身的问题?

        面对镜子扶住额头,感觉的确是自己的问题。可是我答应这份工作有些不合理,我是喜欢喝酒,但从来对酒吧与夜场没有好感,我是为了钱答应的?

        为了讨生活把自己底线打破了,可悲可叹。

        酒吧的确没什么错,有人喜欢但我不喜欢。

        陪酒女,脑海浮现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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