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文学 > 综合其他 > 金鱼 >
        “向晚会来接我,晚上也不回家了。暮暮明天见。”

        沈朝挥挥手转身离开,留下沈暮一颗心坠入谷底。

        易向晚把他哥抢走了。

        沈暮没回家,他把车随便停在路边,也不管会不会收到警察的罚单,进酒吧找了一个角落位置喝闷酒。

        没过一会沈朝换好衣服化了妆出来,裙摆上应沈暮的要求加上去的那一截布料还是被沈朝剪了,粗糙的毛边磨红了沈朝的大腿根,只要他经过都有人对他吹口哨。

        沈朝每次在酒吧驻唱都穿得清凉,令人遐想的春光不要钱似的砸别人头上,所以沈暮从来不看沈朝表演。他一直不明白,沈朝现在足够有钱,为什么还会来一个小酒吧驻唱。

        四周都是跳动着的浓稠紫色红色的光点,只有舞台上的光还算敞亮,打在沈朝迤逦的漂亮脸蛋上,他弹着电吉他唱着歌,金色发丝仿佛在发光。

        酒吧很少会有人观看驻唱表演,但场上像沈暮这样沉迷其中的人还不算少。他唱得好听是其中一个原因,沈暮觉得更多是因为沈朝太好看。

        果然,沈暮唱完三首歌下台,就有几个男的凑上去,长得都还不错。

        之前的沈朝心情好就会选个顺眼的去开房,所以经常凌晨回家。但沈暮却看见沈朝摆手拒绝了,下一秒蹦跶着扑进一个黑色长发男人的怀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