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天,今天台北市的天气是……热Si人的35.6度!为了表达对天气的厌恶,她决定在日记本上画个青筋浮现的图案。
星期二,据说是每个上班族最最blue的日子,离开周末,经过星期一第一天上班之後,开始习惯痛苦的上班生活,但是下个周末还遥遥无期……
今天的美式咖啡很难喝!罪魁祸首就是她家公寓底下街角的那间7-11。跟水一样,一点咖啡的味道都没有;所以我今天一整天都觉得自己没有醒来。
三个月了,我已经开始习惯穿高跟鞋,每天站在柜台前面八个小时的生活,偶尔还可以坐一下,不过通常是前辈招呼她的熟客的时候或是上厕所;我今天的业绩呢,只卖掉两组BB霜。
晚上回家之前,我去附近的顶好一趟。写到这里,她呼了一口气,稍微挪动姿势,重新盘起腿。最近真的不知道要买什麽吃才好;泡面几乎是见一个怕一个……我最後买了几包拉饼还有素水饺。她在日记本上画了一小小颗水饺,右脚探出去把电风扇转速开到最强。素食应该勉强可以安心吧?然後我决定要学着下厨了。
她的公寓厨房很简单,只有一个单口的电陶炉,要做什麽复杂的菜sE大概是行不通,不过简单煎个蛋炒个饭还是可以的。一直吃外面也没有b较瘦啊;我现在不太开冷气,看能不能稍微多烧一点热量。但是真的好热!所以她在最後加了一个哭脸。
「你怎麽样呢?」她把这句念出来,手上的笔顿了一下,犹豫之後还是没有下笔。我现在……已经习惯没、有、你的日子了。
洛杉矶那边是不是也跟这边一样热呢?她自问,瞄了搁在桌上的手机一眼。我们约定的内容我都还记得;虽然我知道你不更新。所以,大概……也不会来看我的页面吧?
她转着笔,把刚刚那一小段全都涂掉,她甩着活页纸等立可白乾,同时盯着已经发出狂吼的电风扇。今天大概还是要开冷气睡觉……电费又要增加了啦!
我现在希望晚餐的份量减半,看能不能恢复到大学毕业时的T重;我一定要变漂亮,然後找个又高又帅的男、朋、友!她低喊,在写下最後一笔时忍不住露出笑容,像是战胜了自己;她取下刚写好的日记,放进资料夹。
「我才不会写说我想你咧,自从上次想到大哭已经又过了五十四天,这次不能这麽快就破功。」她吐着舌头,边把资料夹放到书柜上;站起来的时候贴身背心跟棉质短K全都因x1汗而Sh透。啊!讨厌讨厌!抬头瞄了一眼时钟,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了十一点,该去洗澡了,不然晚上淋浴会招来楼下住户的抗议。
她把椅子往书桌里靠,甩着浴巾进浴室前下意识地回头看了活页资料夹一眼。
她也不知道自己那一眼代表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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