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万!

        这是安良和嗨秀平台的陈经理谈判后,拿到的最终金额。

        其中三十万是安良通过嗨秀平台赚取的纯利益,另外十万块,则是安良用一首新歌作担保,向陈经理借来的。

        而三十万华夏币,有一半是忠实粉丝们疯狂打赏赚取的纯收益,另外十五万华夏币,就是通过献唱达到的总流量分红。

        安良在嗨秀平台上唱了三首歌,总流量达到250万。

        如果选择和Hi秀集团签约,那么安良每首歌就可以获得五十分之三的收益,三首歌加起来,就一共是45万华夏币!

        但如果不选择和Hi秀集团签约,那么每首歌获得的流量分红,就只有五十分之一。

        算下来,安良获得的流量分红,每首歌就只有五万块,三首歌加在一起,就是15万华夏币,和签约之间差了整整30万华夏币!

        可是安良从陈经理的口中得知,和Hi秀集团签约的话,至少在未来的三年时间内,没有任何自由可言,都必须为了Hi秀集团的发展而存在!等于傀儡,上级说什么自己就要听什么!

        安良当然选择拒绝了。

        三年时间,可以做太多的事情,他可不会局限在一个嗨秀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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