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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就在景歌跟自己妈妈吵着的时候。

        南琼机场附近不远处的一处酒店中,温晓正伪装得严严密密的,跟一个男人走在一起。

        男人,正是昨天中午那会儿跟温晓通过电话的杨栗,公司那边拨过来的一位经纪人。温晓约定的今天见面的男人。

        “大小姐,我们真的要签下司景歌么?这好像……不好做公关啊!”

        杨栗道:“尤其是大小姐,你都因为那个女人……”

        “试试。别担心,她绝对是我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天才歌手。”温晓道。

        杨栗瘪瘪嘴,心底暗道:有那么夸张吗?有天赋到让大小姐宁愿自己滩进这趟浑水中?

        大小姐又不是歌手,她确定自己看得出一名歌手的潜力?

        不过,杨栗也不敢说些什么。想着自己反正是拿工资的,大小姐说要捧,那就尽量吧。

        “大小姐,《公主》这首歌的反响虽然很好,但是依现在的舆论情况,哪怕是先出唱片,估计销量也高不到哪里去。销不出,人气也增不了多少。而且,要出唱片,成本也不少。大小姐你对她的潜力也只是预估,她的人气甚至还处在负数阶段,从商业角度看,制片的可行性真的是……太低了。大小姐,依我看,干脆先让她去参加歌手类的赛事节目好了。一来,可以让网民们先看到她的实力,二来,我们也可以从她的表现重新预估一下她的潜力,三来,可以提前看到网民们对她选择出道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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