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节省玉米,简初晴在玉米粥里加了些红薯块。

        小红给自己盛了半碗稀粥,又特意盛了几块红薯,讪笑道:“顿顿吃鸡也不行啊,多腻啊。玉米粥我也是换个口味嘛。”

        其实人就是这样的,有的吃,不觉得有多珍贵,没有才会发现,自己非常想念啊。何况玉米粥现在对他俩来说,也是个稀罕物,一月也才能吃个一两回呢。而鸡肉呢,顿顿有的吃,早就吃腻了。要不是简初晴厨艺过关,把野鸡肉翻出花样的做来吃,他只怕都要吐了呢。

        比如今天做的这个炒鸡肉丝就很不错,又滑又嫩,油水也充足,香辣又可口,配红薯玉米粥真是格外好吃。这不,他连粥都得多喝一碗呢。

        听着雨声,两人边吃饭边斗嘴。

        这也是简初晴第一次知道小红的主食是肉类,她现在才明白,为什么这家伙喜欢吃肉了,顿顿都得大吃肉,原来这是人家的主食。她庆幸自己做虎皮辣椒里,特意多放了些鸡肉丝进来,切了好大一盘呢。当时,她只是想肉丝再多也比不上大块大块的鸡肉吃的过瘾。

        哪里想到,这样炒的鸡肉丝小红还格外爱吃。

        虽然家里也不缺肉食了,简初晴却有个习惯,不会直接弄一个全荤菜。比如会做土豆焖鸡块,炖鸡汤里面也会加些蔬菜,烤鸡时也会烤些菜一起吃。这是她的习惯,也是节省的习惯。

        但小红以肉食为主食,这些肉类还全部是他弄来的,简初晴就打算以后做饭,应当多考虑一下小红,给他多做些纯肉菜。

        简初晴生怕小红吃不够肉,干脆把菜里的炒鸡肉丝全部挑出来,还说:“你多吃点肉,我吃辣椒就行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