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对,简初晴经常看到他穿着呢。依旧是那条裤衩,小孩子时他很肥,那裤衩穿着也是肥肥大大的,把小腿肚子都盖上了,现在穿就是比较合身的了,长度到了膝盖上面一点儿。
简初晴只给了他一套换洗衣服,这条裤衩再加上那件破掉的上衣被她重新缝补了一遍,把两条袖子剪下来,缝在后背了,变成了一件短袖衫。所以小红现在的衣着,是一天穿着长袖长裤,一天穿着短袖短裤。
原先的小背心和小裤衩,被简初晴给他改缝成两条内裤了。剩下的一些七零八碎的边脚料,简初晴就给自己又缝了一件胸衣。她这些废旧衣服的再利用率极高,也就是因为没有布料,怕用完了就没有了啊。
想想自己七拼八凑的胸衣,再一想到小红居然只带了几条裤衩,简初晴的心都在滴血。哪个人外出只带几条裤衩的啊,总得要带两套从上到下的换洗衣服吧。除非这家伙也是个大壕客,出门在外,一切都靠卖的,什么也不用带。可是,在这里有钱有个毛用啊,什么也买不到啊。
搞的她都没心情问七问八了,愤愤然的去煮饭了。反正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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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每次出趟门,我都大包小包的,然后我家那位就很不满:带这么多东西干什么的啊,搞的像搬家似的。
我就回他:你没听说过晴带雨伞,饱带饥粮吗?我爷爷教育我们的一句话
反正出远门,我不带多点东西,总觉得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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