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直了直身体,一脸的严肃,“我知道,以前他们说你喜欢司总的事情,都是骗人的。那时候我觉得你喜欢钱,但是后来我到了梧村知道,你如果真的喜欢钱,就不会住在这样的地方,凭你的样子和学历,不至于。”
沈思瑜缓缓直起身体,歪着头看金元,“我是挺喜欢钱的,没有钱我就不能养活我妈妈,没有钱,我就一辈子都搬不出这个鬼地方。”
金元哑口,“可是你还年轻,如果我们以后努力拼搏的话,不见得会比别人过的差的!”
“我们?”沈思瑜有点无语。金元这个人向来自信,自信到让人觉得更像自负。就像当初他说自己跟司振玄比起来也差不多,沈思瑜摇摇头,差的不是钱,是一种男人的深沉。
沈思瑜摇头,金元有点慌,像表白这种事情,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
“我知道我现在是穷小子一个,你看不上我。但是我也才23啊,14年以后我到了沈昊松的年纪,说不定我跟他一样。”
沈思瑜真的不忍心打消他这份热情,“行,我知道了。你喊我出来就是想说这个事情?”
金元一愣,“那你的意思?”
“我们是朋友,昨天的事情我谢谢你。但是有些事跟钱没关系,我跟沈昊松已经七八年了,如果没有感情,我不会坚持到现在。”
金元哦了一声,分明还是不懂,转而他脸上挤出一个笑容,“没事,七八年,我在你身边也可以那么长时间。”
沈思瑜无语起身,惦着脚往回走,“我妈妈身体不好,受不了风,你最好别带她出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