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黑的房间中,唐宋明正在喃喃自语:“模仿犯罪,这一定是模仿犯罪。”
房间虽然昏暗,但他的眼前却依稀出现了几条人影……两个,或是三个。
一个最狡猾,最冷静,这人是“主脑”,负责指挥。
一个似乎并不情愿参与这次的“行动”,这人负责发匿名邮件。
一个专门负责放火……
不对,为了让这个行动更加周密,还需要有一个人。
这是一个犯罪团伙,拥有四名成员的小型团伙。
至于他们纵火的目的……
手机响了起来,打断了他的思路。
唐宋明拿起电话一看,来电人是“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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