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出一叠钞票,递给纵火者,这算是强行“回收”这罐“野火”的补偿。
纵火者却没接钱:“你们手里还有其他好东西吗?我现在还想继续玩两把。”
“律师”皱眉道:“你想要什么类型的?咱们先说好,像‘野火’这种我们那里可没有了。”
纵火者说:“我也用不着那么厉害的,给点儿普通燃烧弹就行。但最好比土制的汽油弹好用。”
“律师”转向“垃圾佬”:“他要的这种东西,咱们库存里还有吗?”
“垃圾佬”答道:“莫洛托夫鸡尾酒瓶还有一些,这是上一任‘工匠’的作品。效果没有‘野火’那么狂烈,但烧掉小轿车、民房一类的东西应该没问题。”
“律师”转向纵火者:“你觉得怎么样?价钱方面咱们好商量。”
纵火者点头:“ok!你们就不用给我补偿款了,直接折合成同等价格的那个什么酒瓶就行。”
“垃圾佬”算了算,说:“十七个。你如果都要,下午我会派人送来。但这种东西是玻璃外壳,稳定性更差,你最好别长期保存,越造用完越安全。”
“明白。”
“律师”和“垃圾佬”走出筒子楼,两人脸上都带着满意的笑容。能收回一罐“野火”,对他们来说就算完成任务。而对方居然不要钱,而是药库存的燃烧弹,对他们黑市来说就更合适了。毕竟这一类的东西并非抢手货,放在库房里只能慢慢发霉。今天来这一趟,真是一举两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