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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笠又问:“那么,你们年初借的钱,万一年底还不上,如何是好?”

        “府君,我们借钱时,借契写清楚了,若因为歉收,还不完本、息,可以等到来年秋天,一并还了,不利滚利。”

        “若如此,来年春耕,你们借钱,利息莫不是要增加?”

        “不,利息一样,毕竟不在官府那里写借契,就是不算数的,如今我们这里,放债的只有两家,定好了利息,是不能变的。”

        这就是所谓的“专营”,一个地区,只有一到数家商号可以放债,李笠想了解的就是这些商号,到底有没有按规定的低息放债。

        他巡察了很多地方,和当地农民交谈,所听到的说法,都是各地‘专营’的商号遵守规定放债。

        如此一来,农民的抗灾能力,勉强上升了一点。

        自古以来,放高利贷都是土地兼并的最佳手段,上至权贵,下至各地土财主,放高利贷的目的除了敛财,就是兼并田产。

        每到灾年,就是土地兼并的大好时节,无数看天吃饭的农民因为粮食歉收、绝收,无以为继,只能借钱粮度日。

        有了债务,就如同脖子上套了吊索,迟早要利滚利,倾家荡产。

        正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肯定有人会质疑:你借钱的时候,怎么不嫌利息高?要还钱的时候,就有脸喊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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