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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自珩家世样貌皆好,从小身边就不少狂蜂浪蝶刻意往身边撞,原以为妹妹的朋友可能也怀抱着不良企图,才会时不时的出现在家里,几次後才发现,朝朝这个nV孩子,是真心只为陪伴妹妹而来。

        真正记住她的时候,是她低着头,对他研究所同学,也喊了声罗大哥好。

        慢一步走出房门的他,啼笑皆非看着小姑娘仓皇逃走的背影,敢情他自己胡思乱想,人家连他的样貌都没记住。

        於是,时不时出国给妹妹买东西的时候,偶尔也会给朝朝添一两样单价不高的小礼物。

        几年後,当他受舅舅指示为下次晋升舖路,低调到各个子公司学习基层事务,却再次巧遇她时,第一眼就能认出几乎没什麽变化的她。

        而她也一如既往的,不记得他了。

        罗自珩觉得有趣,尤其是见识到她不同以往的面貌时。

        内向又不擅交际,面对不熟的人甚至讲话会结巴的朝朝,在面对繁琐庞大的工作量,从不会逃避,甚至想方设法,让公司、厂商和客户都能受益。

        拜长相所赐,朝朝一直以为他是个年轻後辈,即使再怯懦,都还是y生生的拿出前辈的气魄,万事挡在他身前护着他。

        嘴上说着不懂与人相处,却知道在他桌上放杯咖啡给他打气,甚至在听见关於他的流言蜚语时,挺身为他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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