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灵犀的作用吧。
在有了自己的使徒后,他就不太方便住在心脏了,而是搬入了雾隐绿岛。东赫把整座岛屿打理的井井有条,严肃认真的样子活像一位管家——他似乎有点怕自己,每次见到自己都站的笔直,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半步,看上去与那些白银使者没什么区别。
——不,区别大了。
这个年轻人和他有着王爵和使徒间独一无二的灵犀,自己能够大致察觉对方的情绪——尤其是特别强烈的那些。他站在自己面前,嘴唇抿成一条线,神色视死如归;自己还没来得及说话,便感知到对方的思绪洪水般滔滔不绝地从沿着魂路传来:王爵的鞋跟沾了土。让堂堂一度王爵穿着沾了泥土的靴子,这是使徒多么严重的失职,应当,不,必须以后每次出行前和归来后都重新清理。可是话说回来,哪怕是穿着沾了土的鞋子,王爵依旧是这样的气度高雅,让人敬佩,怪不得王爵的魂术造诣这么高……
吉尔伽美什咳嗽了一声,不自在地用了一点风魂术,让自己的脚跟离开地面几寸。他踩着风,地上一个脚印都没有,在东赫愈发景仰的目光中,微笑地看着他:”我先教你怎么屏蔽爵印的信号吧?“
格兰仕是第二个来到岛上的。在初见时,他以为自己是个江湖骗子,很是嚣张地嚷嚷着要报官,气得东赫当场揍了他一顿。格兰仕的精力极其充沛,刚到绿岛便又是游泳又是爬树的,把能玩的都玩了一遍,大大咧咧灰头土脸地回来见自己,差点又被东赫揍了一顿——自己抬手制止了东赫,然后微笑着告诉他:”自己的衣服自己洗。“
那个少年迅速地垮了脸,活像一只挨了主人骂的小狗。”王爵,真的要自己洗啊?“他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己,眼睛眨啊眨的:”咱们家这么大,连个洗衣服的人都没有吗?“
”咱们家“——这个词让他的心脏微微一颤,突然感受到了很多不一样的东西。说是热泪盈眶倒谈不上,但就好像一阵风从心底吹过,心尖儿上骤然冒出一朵花似的。
于是他保持着微笑对那个少年说:”是的啊,你弄脏的地面也要自己打扫哦。“
作为他的地之使徒,格兰仕看起来顽劣,在魂术方面的天赋倒也确实厉害,只自个儿研究了一个月便把地元素玩得炉火纯青——据他所说是在树林里和小豹子打架总结出的血泪经验,东赫看他的眼神都变了,咬牙道:”那不是小豹子,那是我们看门用的高等级魂兽剑棘豹!说起来,帮我们运送食材布匹的冰吻龟也少了两只,是不是你摸的!?“
带回格兰仕后没多久,白银祭司便嘱咐他找到自己最后一个使徒,也是所有使徒中公认潜力最高的”天之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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