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玉开着保时捷,吸引了一路视线。这种视线行驶到逼仄的乡村马路后更是火热。和程佚描述的故乡不同,这里已经不再是泥土石头铺路,早就覆盖好国家基建标配。
十一月农闲,太阳出来村民们在乡政府旁侧茶馆喝茶打牌,池玉开着那辆车轰隆隆过,打牌声都安静下来。
村民们纷纷探头望,议论纷纷。
锃亮的晶黑车漆仿佛有什么璀璨魔力,让人不敢触碰。车门拉开,无数双眼睛盯着一只锃亮的尖头皮鞋踩在尘土飞扬的马路上。
看起来是个年轻老板,墨镜遮住眼睛,人们看不清他表情,却已经从他气质做派和穿着打扮里替他划分好人上人的等级。
人上人丝毫不在意旁人眼光,仿佛他的格格不入该尴尬的是其他人,绝不是自己。他不会纡尊降贵融入底层,趾高气昂的样子令人羡慕、不适。
池玉推开乡政府玻璃门,擦得一尘不染,连广场坝子都扫得比任何一家门口干净。几个窝在椅子上懒散谈笑风生嗑瓜子的村干部停下欢笑,纷纷往来人身上往。
唯一还在说话的人,背对着池玉弓腰站着。
衣服洗的发白,颜色陈旧,一双粗糙如树皮的手激动比划着,听得对面村干部圆润带油的脸微微起皱。
“凭什么啊,我家种的粮比贾二家宽多了,贾二拿二十多斤化肥,我只领两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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