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从四品以上的任命,比如知府、同知、推官,才是由吏务部负责。

        顺带一提,保乡军的地方行政机构以及官员品级、职权,很多名称看上去差不多,但实际上完全不一样。

        其中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县令了,这个在明王朝里是正七品,而在保乡军里是属于正六品。

        通常来说,目前保乡军的地方政治构架,都是三驾马车的模式。

        即一个掌总把握大方向,并亲自掌管人事权力的地方主官,再搭配一个主官行政事务的二把手,一个掌管司法事务的三把手。

        具体下来就是府设知府、同知、推官。

        其中知府正四品,抓总,掌管人事,其府吏务处由知府亲自掌管。

        同知从四品,掌管行政事务。

        推官从四品,掌管司法事务。

        府下属的州和县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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