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羽能闻到空气中烧烤的肉香味,孜然略显呛鼻的味道,他想,或许明天他有幸能从西服里再度闻到这个味道。总之衣服是不能要了,而刘邦显然是有备而来,上身不过随意套了一件夹克。
项羽并不觉得自己和眼前人很熟,他大口吞咽酒水,偶尔搭句话。身边坐着几桌人聊得热火朝天,衬得他们好像关系不好,其实不过是不熟罢了。
这样无所顾及的喝酒,吃着不知道是什么动物身上的肉,这对项羽来说简直遥远的像另一个时空发生的事情。学生时代,他上台讲过话,打过篮球比赛,担任学生会主席,几乎把所有能做的事情都体验了一遍。但却从未和别人一起放松地坐在路边喝酒、肆意打发时间。他后知后觉,自己居然从中感到一丝孤单。原来他越是奋力想要表现出不屑,越显得渴望被接纳。
“你在想什么?”刘邦出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走吧,去打球。”项羽解开衬衫上头两颗纽扣,站起身子。由于头顶的雨棚,他甚至没法站直身体。西服外套被他夹在臂弯里,他随意伸手将耳边碎发拨到耳后,耳朵因为酒精有些泛红。
刘邦开玩笑说,“那这顿我请,还你人情。”他把百元大钞递给烧烤店老板。
项羽甚至懒得搭理他,手插在裤兜里,走出去老远,西服挂在手臂上,随着步伐在空中摆动着。刘邦失声笑了,埋怨自己好像是给大小姐提鞋的杂役,今天一天也算忙前忙后。自己活到现在,为数不多追人的时刻都给了眼前这位嚣张的家伙了。
“磨磨蹭蹭干什么呢?”项羽在前头催他。
篮球场是隔壁高中的开放球场,篮球是刘邦花了五块钱在自动销售机租的。项羽把西服扔在板凳上,一个箭步走到框下。
“你穿皮鞋打?”刘邦把手里的球扔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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