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屋里向来不穿鞋的,程虔也由着他,但出去却不能这样,他知道白煜肯定不会穿那些黑色的男鞋,只得在屋子里翻来覆去,最终找到一双白色的酒店一次性拖鞋,让白煜坐着,蹲下身去给他穿上。
明明是个男人,可是他的脚踝却很纤细,应该是他的骨头生得不大,套着月白色的丝袜,给他捏在手上,有种手里握着的是奇珍异宝的感觉。
“哦哟。”克里斯汀在旁边起哄,“想不到被称为‘杀戮机器’的指挥官还是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程虔刚给他套上,白煜就想蹬掉,像个顽皮的小孩。
“这鞋子要穿上搭配你脚上的丝袜才好看呢。”克里斯汀在一旁说。
是吗?白煜转动着脚踝,看着着拖鞋套在自己脚上,就像是一个肥大的塑料口袋,将信将疑。
“最好看了是吧。”克里斯汀示意众人。
“好看好看。”副官连忙道。
白煜不听他们说,就看向程虔,好看吗?
程虔被他这么看着,居高临下,那眼睛晶亮得像是一块浸在水里的玉,这是曾经的白煜不会拥有的眼神,单纯而依恋的,纤细又脆弱的,他朝程虔皱皱鼻子,那神态娇憨得很,像是一个瓷娃娃,亦或是童话里的公主,而他是护卫的骑士,程虔忽然移开了目光,起身往外走。
白煜撇撇嘴,觉得他敷衍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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