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依照萨国过去的判决,犯下这种重案的人只可能处以Si刑,而且从判决确定到执行不会拖多久,至多一年半。

        但是因为萨国司法界充满了废除Si刑支持者,这些人口称「法治」的原则,虽然法条一个字都没有修改,判决结果却已经大不相同。

        本案主犯是优兰夫人,依照哈娜的参与程度,她应该列为共同正犯,但是在废除Si刑风cHa0吹起之後,「共同正犯」这种会导致受重罚的人数增加的作法,已经被法官们废除了。

        因此本案只有优兰夫人犯下杀人罪优兰已Si,无法出面证明哈娜是否有参与杀人环节,重要帮手哈娜犯下的不过是毁损屍T罪。

        毁损屍T罪可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她毁损了多达二十二具屍T,有重判必要。

        考虑到哈娜本身有前科而难以就业,为此不能失去优兰的经济支援,她协助优兰是有理由的。

        哈娜只不过是一个找不到工作的穷法师,因为面临饿Si危机只好在坏人手底下工作。

        因此重判有期徒刑四年。

        她已经自由了。

        她看到了玺克的专访,上面有这间店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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