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薄薄遗嘱,通篇下来不过寥寥数页,轻盈,在她手中拿着却似有千斤重的压力。
展开封面,便见其上写着数行端正字迹:
“提笔人周言现立遗嘱:
在我Si后,吾名下所有财产都由姐姐周颖继承;若继承人周颖选择放弃继承权,则所有遗产将全部上缴国库用于公益建设事业。
除周颖外的任何个人与集T都没有继承吾之遗产的权利,哪怕是我的父母亦必须遵循。”
往后三两页纸,每张都写满了周言的名字……自写下那份遗嘱之日起,他每隔一周便在那遗嘱落款处多写一次名字,并附上签字日期。
遗嘱落款处注明的最早签字日期是十三年前的2月30日。
遗嘱落款处注明的最晚签字日期则是今年的2月30日——周言强J周颖然后被杀的那一天。
周颖望着这份协议书,将其纸张边缘尽数r0u皱,目眦尽裂。
十三年前?十三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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