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指认完抛尸地点之后,被带回到了警车上。

        就这么一直等到了将近晚上的时候,警察们才在某个土堆中挖出了一个棺材,还有散落在棺材上方和附近的人T骸骨。

        我再次被带出车内,指认了这个现场。

        至此陈纪的案子尘埃落定,至于走私贩毒这个案子,他们在我身上并没有耗费多长时间。

        我的证词并不重要,他们早就掌握了大量的证据。

        我和方慕媛,甘沙。

        留给我们的也只有Si路一条。

        同样我也了解到他们正在追查阿伶和乌隆,甚至联合了L国的警方一同打击布阿及其团伙。

        或许每个人落网都只是时间问题。

        我被关押在一个十平米左右的房间内,里面只有床,马桶,和一个洗漱台。

        房间没有窗户,始终亮着不明不暗的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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