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三天两头就有和家里吵架的,不是你这状态,”老板坚信自己的火眼金睛,“年轻人,生得那么好看,还怕没有女麦麦喜欢吗?想开点。”

        我扯了扯嘴角,叼上烟,“你可以下班了。”

        老板帮我点了火才下的班,雨伞在我的无视下被带回了店里。

        小卖部的灯一关,篮球场瞬间暗了下去,两盏路灯连三分线都照不清,细密的水汽笼罩着光影。

        我在思考,假如自己在看台睡一夜,明天被人发现了会不会很没有面子。

        突然很羡慕那些流浪汉,他们似乎完全不在意旁人的眼光。

        或许是因为他们没有在乎的人。

        像我在学校被造谣,不会特别上心,顶多有点不耐烦,打架是因为恰好心情不爽,但当这种谣言传到温州,传到身边的圈子里,我就会在不耐烦中加上一点危机感。

        其实在意的并不是旁人的眼光,都是在乎的人的眼光。

        如果我在篮球场睡一夜,被我爸知道了,我就会特别没面子,像个离家出走都走不出二里地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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